救恩论
与基督联合
2025-10-31
—— Richard B. Gaffin Jr

定义

“与基督联合”这个表达是指基督徒藉着圣灵、用信心与基督建立的结合或关联,凭借这联合,基督徒得以同享基督所成就的救恩福分。

摘要

本文探讨了“与基督联合”在各个层面的意义和重要性,并简要考察了两个相关问题:与基督联合如何与救赎历史的统一以及基督徒的称义相关联。


概述

虽然“与基督联合”这个表达没有出现在圣经中,但它描述了圣经所启示的从永恒中筹算到在末世成全的救恩之基本现实。

人类按照神的形象受造,目的是在与神的团契和相交(圣约)中生活,信靠祂的应许、顺服祂的命令、爱神并蒙神所爱。然而,罪摧毁了这个团契关系,使人既担负罪责又成了败坏的,且与神疏离并理当承受死亡。作为回应,神以救主的身份,着手恢复并成全这生命和失去的相交。这个救赎目的,早在《创世记》3:14-15 就有了预示,并随着它的展开而逐步实现,主要通过神一直以以色列为祂的圣约子民而达成。

神与以色列之间的这种圣约关系有各种表达方式,其中最具启发的可能就是将神自己描述为他们的“份”(portion;诗 73:26,119:57;耶 10:16)。反过来,在圣约团契关系中,以色列是“耶和华的份”(申 32:9;赛 53:12:“所以我要使他与位大的同分,与强盛的均分掳物”[和合本],“因此,我要使他(弥赛亚仆人)成为多人的份”[此处所引英文圣经的直译],这是一个预言,指教会是基督的“份”)。

三一神与祂子民间这圣约关系的实现巅峰,集中体现在与基督联合中。以马内利的原则——“神与我们同在”——自始至终都标志并主导着圣约历史,且在与基督联合中完成了其终极的成全。

这联合在新约中最突出的表达就是“在基督里”/“在主里”(略有变化)这一短语,它频繁地出现在保罗书信中,且几乎只出现在保罗书信中(别处,如约 14:20,15:4‒7;约壹 2:28)。学术界关于这个短语的含义尚有争论,理解从它仅仅是介词“在”的工具性(instrumental,基督是神施行拯救的工具——译注)理解,到它是空间或氛围上的,再到它涉及基督与基督徒之间实际的身体联合。事实上,保罗的用法有多样性,对它的理解最好以亚当与基督(作为第二或末后的亚当,罗 5:12‒19;林前 15:20‒23、45、 47)之间的对比为校准。他们各自所行的,决定了“在他们里面之人”各自的命运。

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人而言,这联合或结合包罗万象;从永恒延伸至永恒。基督徒与基督联合,不仅在于他们现在拥有救恩,也在于救恩过去一次永远地成就了(例如罗 6:3‒7,8:1;加 2:20;弗 2:5‒6;西 3:1‒4),在于他们在“创世以前”蒙了拣选(弗 1:4, 9),以及他们将来要得荣耀(罗 8:17;林前 15:22)。因此,我们可以将“在基督里”分为:预定性的(predestinarian),或者说是过去/救赎历史性的(past/redemptive-historical),即一次永远成就的救恩联合historia salutis,救赎史);和现在的(present),着眼于基督再来——涉及实际拥有的救恩或救恩的应用(ordo salutis,救恩次序)。区分联合的这些不同方面的另一种方式是“永恒的、道成肉身的和存在性的”(史普罗·傅格森 [S. Ferguson])。

在做这些区分时,重要的是要记住它们指的是同一联合的不同方面或阶段,而不是不同联合。我们不应当像有些人那样,在救恩的应用中想到的是两种不同的联合——一种是法理性和代表性联合,另一种是具有更新意义的奥秘性和属灵性联合,并认为第一种先于第二种。这样做就牺牲了圣经中基督徒与基督联合的整体统一性,因为基督不可“分割”(加尔文)。在应用中,只有一个联合,它具有法理性和更新性,是可区分却不可分割的。同时,要维持这两方面同样重要,并且必须毫不含糊地做到这一点——既不否认任何一个方面,也不模糊它们之间的区别。

现在的联合,即实际领受的救恩联合,以持续的代表性和代赎性联合为前提,这代表性和代赎性体现在它的预定性和过去的救赎历史方面。如果只将基督视为那些与祂联合之人的代表,特别是仅仅作为一个代表性榜样,而不同时视祂为承担了他们的罪恶和所当受之愤怒的代赎者,就严重扭曲了圣经关于基督的工作及祂与祂百姓之间关系的教导。

因此,可以认为现在的联合具有四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奥秘的(mystical)、属灵的(Spiritual)、有生命的(vital)、不可隔绝的(indissoluble)。“奥秘的”——一个标准的经典说法——和“属灵的”都容易遭受误解。这里所说的并不是一种与理性理解相悖或无关的、狂喜的经验式神秘主义。相反,与基督联合是一个奥秘,指的是在新约意义上隐藏在神永恒旨意中,但最终在基督里,特别在祂的受死和复活中所启示出来(罗 16:25–26;西 1:26–27,2:2)。

当然,完全理解这启示之奥秘超出了基督徒的理解力。在这里与救恩相关的任何知识都关系到所有真正神学领悟的核心:对基督那“过于人所能测度”之爱的认识(弗 3:18–19;参林前 2:9)——这认识所触及的,是深度远超人类一切认知极限的奥秘。

《以弗所书》5:32 通过夫妻关系的类比,突显了这联合的亲密(“这是极大的奥秘”)。在别的经文中,还用了其它关系的类比揭示了这联合的各个方面:根基-房角石和建筑中的其它石材(弗 2:19‒22;彼前 2:4‒6);葡萄树及枝子(约 15:1‒7);头与人体的其它肢体(林前 12:12‒27);亚当与他后裔之间的血缘关系(罗 5:12‒19)。这个类比的高潮是父、子、圣灵之间在本体上独一无二的联合(约 17:20‒23)。

相似并非等同,但特别是这个三一神内部的类比表明,对于一个拥有神形象的受造而言,存在的最高级联合就是基督徒与现已高升之基督的联合。“受造关系中最大的奥秘,是神子民与基督的联合,其奥秘的见证莫过于它以三位一体的联合为类比”(约翰·慕理)。

奥秘的联合是属灵的,这并不是从一种非物质、非实体的意义上来说的,而是因为圣灵的活动和内住。属灵的界定了这个奥秘,并防止把它与联合的其它种类相混淆。属灵联合所涉及的既不是本体上(ontological,譬如三位一体之神位格间的联合)的联合,也不是位格上(hypostatic,譬如基督两性之间的联合)的联合,也不是心身上(psycho-somatic,譬如人类人格中身体和灵魂之间的联合)的联合,也不是身体上(somatic,譬如夫妻之间的联合)的联合,也不仅仅是道德上(moral,譬如情感、理解、目的上的合一)的联合。

属灵联合源于基督与圣灵间最高潮且亲密的关系。由于复活,道成肉身的基督(“末后的亚当”)已被圣灵彻底更新,并且现在完全拥有圣灵,以至于祂“成了叫人活的灵”(林前 15:45),结果“主(基督)就是那灵”(林后 3:17)。这里所指的——在不损害三位一体中第二和第三位格间永恒本体区别的前提下——是被高举的基督与圣灵在功能上或工作上的合一,即祂们在赐予复活生命和末世自由之活动中的合一。

因此,在教会生活中和基督徒里面,基督和圣灵不可分割(参 约 14:18),这奥秘的联合,是属灵的,是相互的。基督徒不仅在基督里,基督也“在他们里面”(约 14:20,17:23、26,“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 1:27)。在《罗马书》8:9-10 中,“在圣灵里”、“圣灵住在你们心里”、“属基督的”(等同于“在基督里”)和“基督在你们心里”是同一联合的四个方面。“藉着他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就是“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弗 3:16-17)。

因此,这奥秘的联合既是属灵的,在本质上它也是生命。这是一种生命的联合(参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罗 8:2)。藉着圣灵的内住,基督就是基督徒的生命本身:“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 2:20);“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你们的生命”(西 3:3、4)。

最后,与基督的联合是不可隔绝的。它植根于“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无条件且不可更改的神圣拣选定旨(弗 1:4)。为基督徒“在基督里”永恒预定的救恩,必将万无一失地在末世成全,即他们将来“在基督里”的复活-得荣耀(罗 8:17;林前 15:22-23)。这盼望,特别涉及到他们与基督联合的永恒持久、牢不可破(罗 8:38-39),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37问)中得到了相当引人注目的表达:“在基督徒离世时,他们的灵魂于圣洁上得以完全,立刻进入荣耀;他们的身体仍与基督联合,安歇在坟墓里,直到复活。”

相关议题

为了完善对与基督联合的概述,还可探讨另外两个议题。

第一,与基督联合与救赎历史的统一性。

与基督联合只出现在新约中。此外,这联合并非与任何时候的基督联合,也不是与广义上的基督联合。而是,这联合特指与被升高的基督联合——即与祂现今所成为的,那因道成肉身及随后的顺服生活、受死、复活、升天和现今在天上坐席的基督联合。正因如此,得高举的祂才是祂所成就之救恩一切福分的源头,因此这些福分能应用到基督徒身上。

这就提出了旧约时代的救恩问题。在基督于“日期满足”(加 4:4)进入历史之前,在祂受死和复活之前,即在与被升高的祂联合尚未成为现实时,罪人如何得救呢?答案在于认识到:与基督联合——这是新约基督徒所独享的特权——就是与神在圣约中之团契的终极、末世体现。如上所述,与基督联合是以马内利的现实——神与我们同在——圆满实现,而这以马内利的现实从一开始就统御着圣约历史。在基督降临和新约设立之前,神与祂子民之间就有了这圣约团契的关系,它以暂时、非高潮的形式存在,这始于堕落之后神应许要作他们的神和救主(创 3:15;参 出 6:7;耶 11:4 以及许多其它经文)。

因此在旧约下,救恩通过信靠神的应许必将通过未来要降临的弥赛亚耶稣而成就,弥赛亚“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 1:21)。因为基督会一次永远地完成救恩(historia salutis)的应许是如此确定,以至于其基本福分——包括法理性和更新性的——都预先、前瞻地应用(ordo salutis)在了旧约基督徒身上,在期盼基督于历史中完成其工作时,在祂的工完成之前。

因此,在新约中,我们发现因信称义的主要例子都是旧约信徒——无论是在西奈山颁布律法之前还是之后——亚伯拉罕(罗 4;加 3)和大卫(罗 4)。此外,他们得称为义的信心绝不是他们自己拥有或凭自己的能力拥有的,而仅仅是因为圣灵已重生了他们。旧约和新约基督徒都是“应许的儿女”,因为他们都是“按着圣灵生的”(加 4:28–29)。

因此,在旧约和新约之间,救恩的应用有着根本的连续性。在两约之下,基督工作的福分都是在与三一神的圣约团契关系中赐下的(参《威斯敏斯特信条》7.5–6,11.6 对此状况的有益阐述)。然而,巨大的、史无前例的区别在于:新约基督徒有特权以其圆满且最亲密的形式享受这团契关系,即与现已被高举的基督的联合。

第二,与基督联合与称义。

尤其自宗教改革以来,一个一直以来都很重要的议题——无论是在解释圣经(特别是保罗的书信)还是在建立教会教义方面——是与基督联合和称义之间的关系,即救恩应用中的参与性(participatory)和法理性(forensic)间的关系。

一方面,两者并不只是彼此可替换的比喻,就好像可以忽略或废弃其中任何一个而不会牺牲救恩的任何本质要素。但也不能简单地把联合看作救恩应用中一系列行动或侧重点中的一个,在逻辑上和因果上把联合当成称义的结果。相反,正如加尔文所指明、忠于新约的教导,基督徒藉着“圣灵奥秘的能力”(《基督教要义》,3.1.1)通过信心与基督联合,确立了包罗一切的关系。在这关系中,基督徒——在不分割也不混淆从联合流出的“双重恩典”(two-fold grace)任何基本福分的前提下——既得称为义,又在公义中得以更新。

对于联合与称义间备受争议的关系,加尔文的这些话(《基督教要义》,3.11.10)既精辟又雄辩,雄辩无双:

“……我要宣称:除非人拥有基督,否则我们无法得着这无与伦比的福分。因此,元首和肢体彼此的联合,就是基督居住在我们心中。这神秘的联合对基督徒而言,是极为重要的事,因为我们一旦拥有基督,就享有神赐给基督的恩赐。所以,我们并不是因为从远处观看基督而享有祂的义,而是因为我们穿上了基督,所以也被接在祂的身上。简而言之,我们之所以被称义,是因基督喜悦使我们与祂自己联合。由于这缘故,我们因享有基督的义而夸耀……”

进一步阅读

编注:本文为“简明神学”系列专文之一,本文所表达的所有观点均为作者本人的观点,本文基于知识共享(Creative Commons)的署名-相同方式共享(Attribution-ShareAlike, CC BY-SA 4.0)协议免费提供给公众,允许用户以其它媒体/格式和改编/翻译其中内容,但需要附上原文链接、指出自己所做的修改,并采用同样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福音联盟英文网站:Union with Christ.

Richard B. Gaffin Jr(小理查德·加芬)是费城(Philadelphia)威斯敏斯特神学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圣经与系统神学名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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