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网络上瘾的年轻人来信倾诉,自己并非沉迷色情或电子游戏,而是沉迷于阅读互联网上扎实的基督教信仰资源。这些内容本身是良善的,但它却影响了他的人际关系,使他忽视了他人的需要。我们该如何处理这样一种“对好东西的过度使用”呢?
首先,我们应当谨慎使用“上瘾”这个标签。这种情形下,若换一种说法会更有帮助,例如:“我阅读推特、脸书、博客、新闻(或其他内容)到了一个有罪的过度程度。”这样我们就能更清楚地看见:“我的渴求强烈到一个失衡的程度,甚至是有罪的失衡——以致超过了我所做之事的真实价值,也超出了我因此而忽略的其他事情的价值。”
当我们把它重新定义为“欲望的罪性失衡”,问题的道德本质就变得清晰了:这是“屈从了一种与我的良善判断相违背的强烈欲望”。如此一来,我们点明了“有罪的过度使用的本质,也指出了欲望失衡的症结,还揭示了违背自己良心判断的问题。相比之下,上瘾这个词,带有一种近乎治疗性或医学术语的模糊概念,反倒掩盖了这些具体的罪。
所以,我们现在真正要面对的问题是:对好内容的过度摄取,而非某种本质上就有罪的瘾癖。问题不在于“这样做是否错误”,而是:“如此大量地做这件事是否错误?”换言之,一个蒙神喜悦的信心生活,是圣洁与爱的生活,不仅仅在于避免恶事、竭力行善,更是在众多好事之间,以正当动机与适当比例活出来的生命。
这里有四个建议:
*****
[1]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8 月 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657 问:“How Do I Choose between Two Good Things?”关于用“有罪的过度使用”替代“上瘾”一词,参见“派博牧师答疑”第 530 问:“The Real Cost of Pornography.” (2015 年 2 月 11 日,on porn addiction);“派博牧师答疑”第 657 问:“ “How Do I Choose between Two Good Things?” (2015 年 8 月 7 日,on digital media and smartphone addiction);“派博牧师答疑”第 1314 问:“How Do I Break My Enter-tainment Addiction?”(2019 年 2 月 18 日,on gaming and video entertainment addiction);“派博牧师答疑”第 1702 问: “On Cigarettes, Vaping, and Nicotine.” (2012 年 11 月 8 日,on nicotine, vaping, and smoking addictions).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86-287 页:“How to break an internet addi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