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知名基督徒作家唐纳德·米勒(Donald Miller)坦承,他几乎不参加教会聚会。他说,自己平日工作,比在主日敬拜时感觉与神更亲近。而且唱诗歌从来都不是他与神相交的方式。对他以及许多福音派信徒来说——无论年长的还是年轻的——他们会说:“地方教会根本‘无法发挥应有的功效’。”此外,他们认为,如今没有一个地方教会像《使徒行传》中的那些初期教会。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假装今天的教会与第一世纪的教会有同等的价值?
对此,约翰·派博牧师给出了四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基督徒应该加入并委身于教会。
首先,一个定义:教会是“一群通过立约聚集的基督徒,他们定期聚会,一同敬拜神、施行圣礼、在合乎圣经资格的长老带领下宣讲神的话语,甘心顺服教会纪律,同心合意地为基督和这个世界履行传福音的大使命。这,就是教会。”
第一,耶稣期待我们成为教会的一员。
当一个基督徒与弟兄之间出现隔阂时,耶稣预设了有一个教会“可以去爱他、挽回他,必要时也可以施行管教”(太 18:15–17)。
第二,教会有成员制度是保罗的前设。
在保罗的神学中,世上每一个人要么是在教会之内,要么是在教会之外。一个人可以被加入教会,也可以被除名(林前 5:12–13)。保罗的前提是,每位基督徒都应加入某一个地方教会,并在其中生活与事奉。
第三,基督选立领袖隐含了教会成员制。
基督徒都是教会成员,他们都顺服于那些合乎圣经资格的领袖的带领,这些人要“在主里治理你们、劝诫你们……”,“为你们的灵魂时刻警醒,好像那将来交账的人”(帖前 5:12;来 13:17)。
第四,长老的责任要求教会成员制。
长老监督一个特定的群体(徒 20:28)。因此,“如果会众的成员把留下或离开视为可有可无的选择,他们是否需要对教会负责也是可选的,那么,长老如何对托付给他们的羊群尽好自己的职分呢?在保罗对长老职分和教会运作的整个理解架构中,都预设了这样一个事实:信徒对教会有归属感——是严肃的归属。”
那如果我不喜欢主日唱赞美诗呢?
(1)在我们的人生中确实有一些季节,会让歌唱变得困难(诗 32:3–4)。
(2)我们是否在情感上与歌唱产生共鸣,这是一个次要问题;因为唱诗是神所聚集的子民彼此造就的方式之一(弗 5:18–19)。派博说:“如果我们不太喜欢唱诗——确实有些人天生不擅长唱歌——我认为我们还是应当在圣灵的帮助下尽力去唱,并期待我们在音乐上的残缺得以治愈的那一天。”
(3)我们也应当承认,之所以在唱诗中无法与所唱的建立连结,是由于我们自己内心的破碎(诗 51:10–15),而不是教会设计的缺陷。
最终,“新约圣经里没有任何一个基督徒不属于某个地方教会。”那种独来独往、不属任何教会的“独行侠”式基督徒,是一种错误的观念。我们既已与基督联合,也就意味着与彼此联合。
我们彼此相属。我们需要彼此(林前 12:21)。能够归属一间健康的地方教会,是极深的恩典与特权。“若有人问:‘我必须要加入一间教会吗?’这真叫人难过。我想,保罗可能会大大张开双手,说,‘必须?这可是世上最宝贵的礼物之一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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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287 问:“Giving up on Church.”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420-421 页:“I will not leave Jesus—but I’m done with the local 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