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事工
如何处理对教会长老或牧师的举报指控
2025-06-14
—— Confex Makhalira

大约二十年前,我原来所在的教会长老会(又称堂议会)收到了一封长达三页的匿名信,信中列举了对教会教导长老(即牧师)的诸多指控。这封信的内容后来被泄露,导致许多教会成员对这些指控一时难以判断。不过,长老会根据《提摩太前书》5:19 及其他相关经文的教导,要求匿名信作者必须站出来,并且需要另一位证人出面佐证其指控内容。

《提摩太前书》5:19 明确规定了处理对教会长老或牧师指控的原则:必须有至少两位证人提供确实的证据,这样的指控才能被教会接纳、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

《提摩太前书》五章的这项规定有何深意?

我认为,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撒但作为神子民的控告者,常常用虚假指控来攻击长老或牧师。他的目的是要摧毁这些教会领袖,从而使托付给他们牧养的羊群四散。所以,如果对长老的任何指控都不需要至少两个见证人就被接纳,撒但就能轻易得逞,实现他邪恶的意图。

另一个重要原因是,长老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即便是无罪完全的牧者耶稣基督,也并非人人都接纳。因此,跟随基督的人若认为自己能得到不同的待遇,未免太过天真(参照《约翰福音》15:18)。神学家约翰·加尔文在解释《提摩太前书》5:19 时说:“长老的职责是指出众人的过失、抵挡众人的邪情私欲,并用严厉的态度约束一切偏离正道的人,因此他们会有许多仇敌,这并不令人惊讶。”正如当年有人对待耶稣那样,如今也有人在与长老意见相左时,就轻易怀疑长老的动机,甚至捏造谎言来破坏他。

这番话并非要让长老们产生疑神疑鬼的心理。我不希望牧师们总是提心吊胆,整日担心有人要加害他们。要知道,基督已经应许要保护他的长老脱离那恶者(参照《帖撒罗尼迦后书》3:3)。

要警惕的两种极端

当然,前文所说并非要让人轻视那些对长老提出的正当指控。

教会必须警惕两种极端:一是轻易相信任何针对长老的指控,二是对所有指控都一概否定。同时还要牢记:虽然教会中可能有人被那恶者利用来提出虚假指控,但根据我的经历,教会中给长老带来祝福的圣徒反而更多。对于这样的圣徒,我们应当常存感恩的心,而不是把他们的摆上视为理所当然。

如何妥善处理对长老的正当指控

那么,教会应当如何妥善处理对长老提出的正当指控呢?我这里所说的是由多位长老共同治理的教会,因为一个健康的教会就应该采取这种模式。这个长老团可能被称作长老会、议事会或长老理事会。

被指控的长老本人应当主动回避相关事务的处理,由其他长老来负责调查和处理。其他长老在调查过程中,必须确保为证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让他们能够毫无顾虑地作证。在听取了控告方的陈述之后,长老们也要给予被指控的同工长老充分的机会来陈述他的观点。在整个处理过程中,长老们都要谨慎,避免任何偏袒的表现,这也是使徒保罗特别叮嘱的(参照《提摩太前书》5:21)。

值得注意的是,长老们必须要分清楚什么是涉及罪的问题,什么是个人喜好的问题。许多指控并不涉及罪,而仅仅是判断上的差异。举个例子: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有些信徒可能不认同他们的长老把孩子送到非基督教学校就读。但这类问题属于个人选择的范畴,不应被视为罪的问题或道德问题来处理。此外,长老们还要区分什么是刑事犯罪行为,什么是非刑事行为。如果发现任何涉及刑事犯罪的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

如何处理确认有过错的长老

如果长老被证实确实犯了罪,其他长老就应当按照圣经的教导和教会的规章制度,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有些罪需要公开责备(参照《提摩太前书》5:20),有些罪则可能需要撤销其长老职分,甚至开除教籍。但在执行这些惩戒时,一定要存着爱心和恩慈,因为目的是要挽回这个犯罪的弟兄,而不是单纯地惩罚他。在整个处理过程中,长老会或堂议会要定期向全体会众通报进展情况,这样可以避免教会里出现闲言碎语或谣言。

我祈愿读到这篇文章的长老不会经历这样痛苦的过程。但有时这样的处理确实是必要的。接受神的呼召作长老,就意味着接受神的呼召要忠心牧养他的羊群。在这样的处境中,神也会赐下我们迫切需要的智慧(参照《雅各书》1:5)。当长老们在处理教会纪律的事务时,基督应许要与他们同在(参照《马太福音》18:20)。


​​译:MV;校:JFX。原文刊载于非洲福音联盟英文网站:How to Raise Charges Against a Church Elder or Pastor

Confex Makhalira(康菲克斯·马卡利拉)是按立牧师,也是”普世宣教会”(MTW)的宣教士。目前,他在马拉维布兰太尔担任基督长老会的牧师,同时致力于建立新的教会。他与妻子姆韦已婚,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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