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生活
我可以同时参加多间教会吗?
2025-05-31
—— John Piper

从一个教会到另一间教会串门式聚会,却不归属于任何一间教会,这样可以呢?

答案是:不可以。有五个理由,说明为什么我们应该委身并正式加入一间教会。

第一,教会是对不悔改的罪人发出的最后劝勉(太 18:15–17)。

教会有责任对那些不悔改的罪人实行教会纪律,并在必要时将他们从教会群体中除名。要使教会纪律真正发挥功效,必须有一个由成员盟约(covenant)所界定的明确的群体,也就是教会正式的成员会籍。

第二,教会有权将不悔改的罪人从成员中除名(林前 5:12–13)。

这段经文表明:“有一个教会内群体和一个教会外群体,它们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属于教会,就意味着有一个正式的成员责任;而被教会除名,就意味着被移除了这种正式的责任地位。

第三,神命令我们要顺服教会领袖(来 13:17)。

“如果我们要顺服教会领袖,就必须清楚谁是我们的领袖。可我们若总是不停地在不同教会之间游离,就很难真正地处于被带领的状态之下,也就不太可能委身于这种顺服生活。”

第四,教会领袖对群体负有属灵责任(徒 20:28)。

“这是我在伯利恒教会多年牧会中,最深的挣扎之一:在主面前,我要为哪些人交账?当主对我说:‘你是否看顾了我的羊群?’我必须有明确的答案。几十年来,许多人来来去去,穿梭于教会的大门。我无法为所有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全面履行这一牧养责任。但我始终相信,教会里总有一群人说:‘我们在这里,我们属于这里。你是我们的牧人,我们是你的群羊。我们期待你向神交账,看顾我们的灵魂;我们也会向神负责,支持你做一个忠心的牧人。’”

第五,信徒在地方教会里找到属灵归属(林前 12:21)。

在基督里,我们都是普世教会的一部分。而这个普世教会,具体体现在一个个地方教会里——在这里,我们有彼此的问责、归属与服事。

“所以,我不认为耶稣的救赎恩典,是要造就一群游离、不受约束的基督徒。基督是为了建造教会而死,教会是一个群体,在其中每位信徒的独特性都能得到充分展现。我们越是与地方教会脱节,就越会对自己信徒的身份,以及神造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感到困惑。我们只有在与他人的真实关系中,才能找到自己的真实身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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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33 问:“Should I Commit to One Church?”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419-420 页:“Can I attend multiple churches?”

John Piper(约翰·派博)是“渴慕神”网站(DesiringGod.org)的创始人及导师,伯利恒学院和神学院(Bethlehem College & Seminary)校长。他在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伯利恒浸信会(Bethlehem Baptist Church)担任牧师三十三年,著有五十多部书籍,包括《渴慕神 : 论禁食祷告》、《十点十分的盛宴》、《思想的境界:让头脑被灵性的激情点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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