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教会到另一间教会串门式聚会,却不归属于任何一间教会,这样可以呢?
答案是:不可以。有五个理由,说明为什么我们应该委身并正式加入一间教会。
教会有责任对那些不悔改的罪人实行教会纪律,并在必要时将他们从教会群体中除名。要使教会纪律真正发挥功效,必须有一个由成员盟约(covenant)所界定的明确的群体,也就是教会正式的成员会籍。
这段经文表明:“有一个教会内群体和一个教会外群体,它们之间有明确的界线。”属于教会,就意味着有一个正式的成员责任;而被教会除名,就意味着被移除了这种正式的责任地位。
“如果我们要顺服教会领袖,就必须清楚谁是我们的领袖。可我们若总是不停地在不同教会之间游离,就很难真正地处于被带领的状态之下,也就不太可能委身于这种顺服生活。”
“这是我在伯利恒教会多年牧会中,最深的挣扎之一:在主面前,我要为哪些人交账?当主对我说:‘你是否看顾了我的羊群?’我必须有明确的答案。几十年来,许多人来来去去,穿梭于教会的大门。我无法为所有这些来来去去的人全面履行这一牧养责任。但我始终相信,教会里总有一群人说:‘我们在这里,我们属于这里。你是我们的牧人,我们是你的群羊。我们期待你向神交账,看顾我们的灵魂;我们也会向神负责,支持你做一个忠心的牧人。’”
在基督里,我们都是普世教会的一部分。而这个普世教会,具体体现在一个个地方教会里——在这里,我们有彼此的问责、归属与服事。
“所以,我不认为耶稣的救赎恩典,是要造就一群游离、不受约束的基督徒。基督是为了建造教会而死,教会是一个群体,在其中每位信徒的独特性都能得到充分展现。我们越是与地方教会脱节,就越会对自己信徒的身份,以及神造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而感到困惑。我们只有在与他人的真实关系中,才能找到自己的真实身份。”[1]
*****
[1] 改编自发表于 2014 年 9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433 问:“Should I Commit to One Church?”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419-420 页:“Can I attend multiple church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