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诱惑无处不在。性本是好的,而非羞耻的(箴 5:18–19;提前 4:3);性特别为“基督徒”而分别为圣(提前 4:5)。性不仅仅是为了生育,也是为了享受(林前 7:5)。但性是为婚姻盟约而保留的。“婚外的性行为叫作‘奸淫’;婚前的性行为叫作‘淫乱’。别踏上这条路。保罗说:要逃避这两样”(林前 6:18)。
恋爱关系是朝着结合的方向发展,但“性行为的身体联合原本是情感与属灵的联合在一个持久盟约关系中所达到的顶点。我们不是动物。性有着深远的根基与枝干,深入我们的生命也影响我们的全人。”因为“性接触是神所设计的,对大多数身心健康的人来说它是性行为的前奏。这就是它的目的。当开始有性接触后却必须在激情升温时中断,这会带来极大的沮丧。那些触碰与激情原本要将人带向结合的终点——神就是这样设计的。”
所以要远离一切“唤醒人越界渴望”的情境。在严肃的恋爱关系中,情侣双方需要设立界限。男性——应主动确立界限。女性——“不要为了留住男人而引诱他触碰你。如果他靠这种方式才愿意留下,那他并不值得你挽留。”
归根结底,性的纯洁关乎神。“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 5:8)。[1]
谈到阻止过早亲密的话题,也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情侣之间的属灵和情感亲密该如何设界?一起祷告、读经是否也会走得太亲密?
其实这些属灵操练也是自然发展的一部分(正如河流一样)。“性行为本就是情感与属灵联合的自然延续、合宜目标和渴望的实现。我是从这个前提出发的。这也是为什么人们随意发生一夜情、试验性关系或不断更换伴侣时,会如此令人受伤和感到悲剧。”一段关系越是认真迈向婚姻,彼此之间的情感就会越深。男性尤其需要保持警觉,如果这段关系并未朝婚姻方向发展,就不应继续进入更深的属灵和情感亲密。
“你要警觉:每一步更深地走进一个女性灵魂的情感与属灵联合,就是更靠近身体联合,也就是更靠近婚姻。不要带她走那条路。如果你们的关系并非以婚姻为目标,就不要走进那样的深度。若你唤醒了她情感中的合一深度却转身离去,那将深深伤害她,也伤害你自己。因为那种深度原是有方向的——正是为婚姻中的性结合而设。”
最终,“我并不认为属灵或情感上的亲密有明确的限制,前提是这对情侣正朝着婚姻盟约和身体结合稳步迈进。”但是,“他们需要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好在情绪失控、受到引诱犯罪之前及时刹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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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73 问:“How Far Is Too Far Before Marriage?”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3 年 5 月 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84 问: “How Far Is Too Far Before Marriage, Spiritually and Emotionally?”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151-152 页:“How far is too far before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