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是否存在这样的时刻,神会选择暂时收回祂的同在,从而使我们因经历上帝之爱所带来的希望仿佛是被夺走了?如果神有时会远离基督徒,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无法在祂里面享受喜乐?在这种情况下,基督徒快乐主义(Christian Hedonism)——“要常常在神里喜乐”的呼召——是否只会加重一个人内心的罪疚感呢?
“我确实相信,神有时候会将祂的手从祂的儿女身上挪开”,或者“有时用黑暗笼罩我们。然而,我并不认为基督徒快乐主义会增加罪疚感。我认为,基督徒快乐主义只是点明了罪疚感。换句话说,当我们没有在主里喜乐时,感到难过是对的。这就是黑暗的其中一个方面。我们觉得自己无法喜乐,也为我们知道我们本该喜乐而难过。”
因此,即使在黑暗中,神所赐下的“以祂为乐”的命令仍然没有改变(林后 6:10;腓 4:4;帖前 5:16)。基督徒快乐主义并不是一种“幼稚的喜乐观”。在我们的生命中,必定会有“可怕的黑暗季节”。那么,当这些时刻来临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必须给罪疚感一个准确的定位。派博牧师说:“我最喜欢的一段关于黑暗和被撇下的经文,是《弥迦书》7:8-9。”这段经文教导我们“勇敢面对罪疚感”,不要否认它。在黑暗中,我们拥抱自己的罪疚,等候神带我们重新归回光明。大卫也曾这样说过:在低谷中,我们要等候神,祂使我口唱新歌(诗 40:1-3)。基督徒快乐主义肯定“我们本该喜乐”,但也承认“我们并没有喜乐”。所以,我们面对这个缺失,“我们承认这确实不好”,却不是落入自怜和绝望的深渊。然后,在黑暗中,我们不再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而是转向和仰望基督,等候神在祂的时间里,恢复我们救恩的喜乐。[1]
在这个“勇敢面对罪疚感”的主题下,派博牧师提到了第三段经文——《诗篇》139:7–12。诗人正是在黑暗中,向自己的心灵讲道。他说:“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围的亮光必成为黑夜。”然而在这个时刻,“当他感受到一切的撇弃与黑暗”时,他对自己说:“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黑夜却如白昼发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样。神看得见我,祂认识我,祂与我同在。虽然我看不见祂,但祂看见我。”所以,我们要反复对自己的心宣讲这些真理,“哪怕在宣讲的那一刻,我们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真实。但我们仍然坚信它们的真实,将这些真理抛在魔鬼的面前,用圣灵的宝剑刺透他的谎言。”然后,我们等候主的工作。
这种“勇敢面对罪疚感”的态度,也同样适用于临终时刻那最深的黑暗。派博牧师讲述过一位四十岁、因癌症痛苦去世的女性在最后时刻的见证。那种黑暗和痛苦极其可怕惨烈。但在那样的黑暗中,奇迹是这位女性拒绝咒诅神,而是一直紧紧抓住神,直到她的生命终了。
“所以我认为,在一些黑暗时刻,最美的得胜就是:当撒但在你耳边嘶吼:‘这就是你的神吗?这就是你仁慈怜悯的神吗!’而你却转过头看着他,坚定地说:‘我不会咒骂我的神。’我想,这正是约伯听到他妻子说‘你弃掉神,死了吧!’(伯 2:9-10)时的态度。他说:‘哎!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我绝不会咒诅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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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2013年2月2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19问:“Does God Ever Withdraw His Presence from His Children?”
[2] 改编自发表于 2013 年 2 月 6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21 问:“What Does Christian Hedonism Offer the Depressed?”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396-397 页:“Should a lack of joy make us feel gui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