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问“这有什么错吗?”时,这类问题其实来自一种内心的倾向——它不是追求“圣洁、信心、属灵力量、敬拜、对失丧者的热心、宣教或公义的最大化”,而只想使“错误最小化”。所以,我们当然可以指出媒体中那些具体的罪,比如:污秽的言语、低俗的内容、愚妄的言行和粗俗的笑话(弗 5:4;西 3:8)。但更深层的问题,其实是我们缺乏那种属灵的渴慕。
“我认为,大多数基督徒都深受这个时代之风的影响,以及流行文化和娱乐的控制,以至于我所说的这种激进的重新定位,对他们来说几乎难以想象。我若只是引用几节反对某些行为的经文,来劝诫这种心态的人,我觉得几乎是徒劳无益的。”因为这需要的是一种更深刻、彻底的转变,一个“神迹”、一场“出于神的伟大工作,而不是我能做成的事”。
你的内心是否渴求更多?你是否渴望与基督有更亲密的相交,拥有更多的属灵力量,更清晰地听见神的声音,更紧紧地跟随祂的旨意,更真切地体会祂“喜悦的微笑”、胜过感受祂“管教的皱眉”?你会这样思考吗?“你是否带着这样的渴望入睡?又在这些渴望中醒来,并让它们主导你一天的生活?你是否会专门花时间,或许是在主日,来寻求主的面、加深这种属灵的渴望?如果不是,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这比你点开什么具体节目重要一万倍。因为这个渴望会决定那个选择。如果缺失了这一点——如果你与耶稣的关系中没有这种日益增长的属灵渴慕——那么任何建议都不会给你的娱乐习惯带来真正改变。”
唯有当你拥有了这种“新的热情”,你才可能从一个“名义上的、勉强维持的文化基督徒”,转变为一个“真实、火热、认真严肃、以神为中心、高举基督、被圣经充满的爱慕耶稣之人”。那时,你就会问:“这个节目能加增我的信心吗?还是它在削弱我的信心?”
这关乎成为一个“为永恒真理而活”的人,并在这种热情的推动下,做出生命中的各种决定。“‘传播一种对神的至高无上的热情’——这是我所追求的。我所切慕的,是一种让神在万事上居首位的热情,这能成为检验我们在媒体中发现有趣和娱乐内容的根本试金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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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1086 问:“Six Questions to Ask Before You Binge on Netflix.”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294-295 页:“What’s wrong with watching sitcoms like Seinfeld or Fri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