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命令人要六日劳碌,那么我们该如何判断,自己是工作过度,还是偷懒怠惰呢?
主耶稣复活后,主日从旧约的安息日(星期六)移到了星期日。而如今的守主日,也不再如旧约那般严格。“我不认为旧约中守安息日的诫命,对今天的教会仍具有与旧约时代同等的约束力。”在耶稣的事奉中,我们看到祂“已开始放松安息日的严格性”(太 12:1–8),因为基督就是我们安息日的安息。保罗对节期的看法似乎也较为宽松(罗 14:5;加 4:10–11;西 2:16)。尽管如此,教会仍然保留了六日工作、一日安息的节奏,这是源于神创造时所设立的秩序。因此,“我的看法是,在保持充分灵活性的前提下,我们应当持守主日作为安息与敬拜的日子,以此经历属灵的更新。”
有意思的是,旧约诫命中强调的重点,不是一日的安息,而是六日的作工(出 20:9,34:21;申 5:13)。“在我整个的事奉生涯中,我始终认为:我应该工作六天,歇息一天。”对许多牧者来说,周一就是他们的休息日。
基于这个工作六天的信念,以下是七点补充说明:
总之,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否已经找到一种工作与歇息的节奏,既能彰显复活基督的伟大,又能带来坚固的信心与持久的力量帮助我满心喜乐地履行神所赋予的各种呼召(注意,是复数!),以此荣耀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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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改编自发表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的“派博牧师答疑”第 658 问: “Am I Overworking?”
译:CP/SG;校:JFX。原文刊载于《派博牧师答疑》(Ask Pastor John)一书英文版 76-77 页:“Am I overworking or underworking?”